劍閣縣切實貫徹落實《廣元市劍門蜀道保護條例》,在已延續500多年的縣官離任古柏交接制度基礎上,近日出臺《劍閣縣蜀道古柏離任交接制度》,完善劍門蜀道古柏“432”屬地分級離任交接機制,進一步落地落實落細管護責任,保護劍門蜀道古柏歷史生態遺存。
一是明確“四項”交接內容。對縣域內涉及劍門蜀道古柏的下寺、劍門關、漢陽、普安、龍源、白龍、店子、柳溝、武連9鎮,明確了古柏離任交接的保護范圍、古柏數量、生長狀況、瀕危古柏救護情況四項主要內容。
二是實行“三級”交接流程。縣委書記、縣長離任或工作調動時,由縣林業局擬定離任交接計劃報縣政府審核后履行手續。鄉(鎮)黨委書記、鄉(鎮)長離任或工作調動時,由鄉鎮林業站提出移交方案,縣林業局復核并組織交接。村支部書記、村主任離任時,由鄉鎮林業站建立移交清單報鄉鎮黨委政府,同時將移交資料報縣林業局、縣翠云廊古柏自然保護中心備案。
三是嚴把“兩級”交接審計。作為我國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與問責和現代離任審計制度的發源地,該縣這次出臺的制度明確,縣級離任,按照廣元市審計局關于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相關規定執行;鄉鎮、村級離任,根據縣審計局年度審計計劃安排,在蜀道古柏涉及鎮,加強離任交接工作全過程審計監督,確保傳好古柏自然生態遺產保護“接力棒”。